巡讲报道
案情
小莉结婚没多久,丈夫小科就因涉嫌犯罪被羁押了,这一分离就是两年多。小科出狱后,夫妻俩时不时因生活琐事而争吵。一吵架,小莉会回娘家去住,为此小科很是犯愁。
小科想,是不是生个小孩作为感情黏合剂,夫妻感情就能恢复如初了?小科刚把要孩子的想法跟小莉提出来,小莉就向他抛出了一连串问题:婚礼怎么办?房子怎么办?原来,夫妻俩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还没有办过婚礼,而且夫妻俩跟公婆住在农村的自建房里,没有自己的房子,两代人一起生活,难免磕磕碰碰,小摩擦不断。
小莉的想法是要孩子可以,但要先在城里买房、办完婚礼后再要。这让小科犯了难,他和小莉本就没什么积蓄,自己又刚出狱不久,收入不高,父母经济条件也一般,婚礼好办,但想在城里买房可不容易。看小莉态度坚决,小科也感觉以前亏欠了小莉,想要弥补。于是,小科找到父母商量,小科父母多方筹措,凑了20万元给小夫妻俩,终于帮儿子儿媳在城里买了房。
没想到,平静的日子刚过了两年,小莉和小科的感情就急剧恶化,最后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亲戚朋友们轮番规劝,夫妻俩还是没办法和好,小莉一纸诉状提出离婚。
小莉没想到的是,这边自己的离婚诉状刚递交,那边,小科爸爸也递交了一份要求小科和小莉共同归还借款20万元的起诉状。小科爸爸向法院提供了一张由儿子小科出具的借条,作为借款的证据。小莉提出,自己和小科都没有向小科父母借钱,买房的钱是小科父母自愿支付的,这张借条是小科和他爸爸在自己提起离婚诉讼后恶意串通编造的。小莉还提交了一份录音,证明小科爸爸曾表示“买房子的钱……我不需要你们负担。我自己借来的钱我自己会还”。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本案系离婚纠纷引发的原家庭成员间的债权债务纠纷。基于我国传统的婚姻家庭观念,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债权债务多限于口头约定的特点,结合小科是独生子的客观实际,就本案中各方权利义务的认定,除相关证据外,尚需结合当地婚姻家庭方面的传统文化和习俗,予以综合评判。同时,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系借款还是赠与,应探究父母与子媳的共同本意。最终,法院认定双方在购房时的本意是赠与,但对小科嗣后自行与父亲协商变更为借贷关系亦予尊重,借贷关系仅在小科与其父亲之间有效。
(本文来源于:“广西高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