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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建设手册之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日下午4:25   

    法律法规

     问:我在村里摆酒席和男友结婚后,才发现他3年前已经和别人登记结婚了,怎么办?

    答:你男友已先和他人登记结婚,他们才是合法夫妻。你们的婚姻没有办理登记,因此你们的婚姻是无效的,并且你的男友涉嫌重婚犯罪。你需要尽快结束这种关系。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

    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问:给出去的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答:如果在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的,又或者因为婚前送给对方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而且后来又离婚了,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给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面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问:我身体不好,没有出去工作,可以要求丈夫给予生活费吗?

    答:可以。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间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抚养费用。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问:我丈夫在婚姻期间借的钱,我有偿还的义务吗?

    答:有,但特殊情况除外。如果你能够证明他借的钱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只是他个人的债务,你就可以不还。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问:我们夫妻感情不合,已经分居10年,是不是就算事实离婚了?

    答:不算离婚。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另一种是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取得法院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问:我们决定离婚了,但是发现丈夫把存款转移了怎么办?

    答:这属于婚姻中的过错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诉讼中要求法院到银行调取存款记录。如果能证明他确属恶意转移财产的,可以要求不分给或者少分给对方。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问:我的孩子才两岁,如果离婚后孩子会判给谁?

    答:如果孩子一直是你带的,判给你的希望比较大。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问:我丈夫去世了,公婆说丈夫留下的钱和孩子都是他家的,如果我改嫁,都不能带走。怎么办?

    答:这属于干涉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理由有:一是按照《继承法》规定,你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继承丈夫财产的权力;二是按照《婚姻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你是孩子法定监护人;三是按照《婚姻法》规定,你有自由再婚的权力;四是按照《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人不得侵害你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三十一条 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第四十四条 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问:父母不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职责怎么办?

    答:相关事项如下

     [相关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第六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问:父母亲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的时候该怎么办?

    答:依法移交给相关个人或者组织。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依法转移监护权。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问:我10岁的儿子偷偷买烟抽。请问商店可以卖烟给他吗?

    答:不可以。

    [相关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六十七条 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问:当年我供弟弟上学,他现在生活富足,而我老无所依。我可以要求他给赡养费吗?

    答:可以。我国的养老是以家庭为主的。当年你扶养了弟弟,现在你孤独无靠,而他有能力为你养老,应当承担起为你养老的义务。

    [相关法律规定]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二十三条 ......由兄、姊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姊有扶养的义务。

      问:什么样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答:遗弃。通常发生在家庭成员中,指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不尽义务。遗弃行为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叫遗弃罪。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问:结婚后没有孩子,民间人家介绍一个孩子,我支付了抚养费五万元。合法吗?

    答:不合法。收养应当依法办理,送养人、收养人、收养程序都要合法。如果孩子是人贩子介绍的,你可能涉嫌收买被拐儿童,甚至还有可能坐牢。

    [相关法律规定]

    《收养法》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第二十条  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问:丈夫/妻子去世了,他/她的遗产谁可以继承?

    答:如果他/她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的顺序继承。按照法律规定,他/她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有继承权。如果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的,则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继承权。

    [相关法律规定]

    《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问:什么样的遗嘱才是有效的?

    答:详细原则如下

    [相关法律规定]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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