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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妇儿权益 当好“娘家人”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7日下午5:20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 2021-10-13 009版    本报记者 刘 莉 实习生 黄晓英

    维护妇儿权益 当好“娘家人”

    ——我区各级妇联开展维权服务纪实

            10月12日,南宁市妇联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在青秀区红色中山教育基地举行南宁市未成年一站式保护中心和反家暴服务中心揭牌仪式。该中心成立后,将推动各部门建立衔接机制,形成未成年人“一站式”的保护机制。

    近年来,我区各级妇联以落细落实维权服务为重点,推动《广西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深入实施《反家暴法》,大力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广大妇女儿童营造和谐发展的法治环境。

    “妇联+”维权服务见实效

    “我希望与丈夫和解,并让他回家,但是我现在联系不上他,怎么办?”今年年初,坐月子的李某与丈夫吴某发生争吵,双方气头上口不择言,李某口头威胁吴某的人身安全,吴某则离家几天未归,手机也处于关机状态。因无法联系丈夫,于是李某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求助。

    柳州市妇联接到李某求助后,反馈给她所在的城区妇联核实。接到通知后,城区、镇、村三级妇联一同下户,到李某家中详细了解情况及其诉求。妇联工作人员给予李某情绪疏导,并对她进行了普法教育,告知她无论如何都不能动手打人,男对女或者是女对男动手都属于家暴行为,都触犯了《反家庭暴力法》。妇联工作人员随后电话联系吴某,并对他做思想工作。吴某听后表示能够理解妻子生孩子的不容易,只要妻子不打人,就会和她好好过日子。第二天,当地妇联与村支部书记、镇派出所民警一起送吴某回家,让夫妻坐在一起沟通,最后成功调解了这起家庭纠纷案。

    在处理涉及夫妻情感纠纷,家暴问题等案件或司法救助时,仅靠妇联则较难给当事人提供所有的帮助,而通过“妇联+”可以推动维权服务见实效。近日,在对钦州市钦北区那逻村一名8岁孩童实施司法救助时,除了帮助孩童申请司法救助金之外,钦北区妇联还联合钦北区检察院对该案件的孩童进行心理疏导,邀请具备专业心理咨询资质的老师到孩童家中,通过与其谈心、开展心理测评等方式,减轻孩童在案件中遭受的心理恐惧和心理负担。“妇联+检察”的工作模式使案件得到了更妥善、更有效的办理。

    据悉,我区妇联联合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在基层创建了“妇女儿童维权岗”947个,为妇女儿童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建成175个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人民委员会(调解室),实现了县(市、区)全覆盖;联合民政等部门建立82个惜缘婚姻家庭辅导室,成立了广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家库1个,建立了45个“反家暴庇护中心(所),并通过常态化开展“建设法治广西·巾帼在行动”活动,做好妇女维权工作。

    让妇女儿童感受“家”的温暖

    9月24日,贺州市八步区妇联、信都镇社工站、信都镇戒康复中心联合在信都移民安置点“儿童之家”开展“共享无毒 健康人生”远离毒品宣传活动。戒毒康复中心的工作人员以通俗易懂、图文并茂、有奖问答互动的方式将毒品的种类和危害进行讲解,并对目前泛滥的合成毒品、新型毒品进行重点介绍,告诫青少年不要对毒品抱有好奇心,要远离毒品,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

    据悉,我区妇联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创建“儿童之家”,目前共创建15549所,覆盖率达96%,全区人口规模800人以上的14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已全部建有“儿童之家”;并通过“妇联+高校+社会组织+爱心团体”模式,在全区“儿童之家”常态化开展儿童防溺水、防性侵等安全教育、控辍保学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受益群众达200多万人次。

    我区各级妇联加强自治区、市、县、乡(镇)、村(社区)五级“桂姐姐维权服务队”建设,联动妇女儿童维权岗、婚调委、综治中心、维权站等维权服务载体,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近日,来宾市兴宾区南泗乡“桂姐姐”维权服务队深入村屯开展婚姻家庭反暴力法宣讲及“关爱女性健康·服务乡村振兴”公益巡讲活动,受到广大妇女群众的欢迎。参加活动的“桂姐姐”谢金秀说:“作为妇联执委,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对遭受家暴的妇女,我们更要积极引导妇女合法维权,维护家庭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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